「BUD專項基金」自貿協定計劃

引言

為了進一步支持本地企業應對香港經濟所面臨的挑戰,2019-20年預算案建議向BUD專項基金注資十億港元,並將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適用地域範圍擴大至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進一步擴大基金的資助適用範圍至涵蓋所有在及將來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即原有的「內地計劃」之外,亦推出「自貿協定計劃」(「東盟計劃」被納入其下)。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2019年12月批准建議及注資二十億港元(包括財政司司長於2019年8月宣布注資十億港元以優化「內地計劃」)。

為支援企業發展更多樣化的市場,政府於2021年4月向基金注資15億元,並於 2021年7月起分三階段推出優化措施。

由2022年6月27日起,「BUD專項基金」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 加拿大、智利、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共36個經濟體。

資助地域範圍涵蓋

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 加拿大、智利、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共36個經濟體。

資助範圍

合資格的香港企業可以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 或拓展營銷以發展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的市場的項目申請資助。一些符合相關範疇的例子包括:

資助金額

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至600萬元。